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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逛部落格時~發現有人的格子裡貼了這個聯結標籤



有人發起反禁煙的串聯活動http://stickeraction.com/smokingareas


真的覺得很生氣


 


我等好久,才等到政府願意大刀闊斧施行禁煙法令


公共場所禁煙原就是理所當然的事


大家都知道,吸二手煙的人比吸煙者得病率更高


何謂互相包容給予彼此合理的空間?


煙是會四處飄散的


如果你在我旁邊吸煙,可以讓我不要聞到煙味,我當然可以包容你


問題是你做得到嗎??


我沒吸煙,為何要負擔著比你們更高的風險?


 



連在路上騎機車,都會有人邊騎邊抽煙


不只要吸汽機車的廢氣,還要吸二手煙


我吸望政府能一起禁止邊騎車邊抽煙


最好學日本一樣,公共場所無論有屋頂沒屋頂


一律不得抽煙



 


在禁煙令未實施前,每次我去網咖玩


禁煙區永遠都是客滿,吸煙區則還有位子


我才不相信禁煙區裡的人都不抽煙呢


但在室內,密閉空間吸二手煙更嚴重


連有吸煙的人自己都不願意聞二手煙了


那我們這些沒吸煙的人為何要聞你們製造出來的廢氣


 


吸煙無罪?當然無罪


那站在你身邊聞你的二手煙的人就活該倒楣嚕?


沒人要打壓你們


但請你們尊重我們,給我們呼吸新鮮空氣的自由!!!


 



禁煙加油!!禁煙萬歲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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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慕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